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「未滿20歲不得吸菸,未查驗身分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,最高罰25萬元。」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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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「未滿20歲不得吸菸,未查驗身分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,最高罰25萬元。」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您**
-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3-23
- 發布日期: 2023-03-23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清水區衛生所
- 點閱次數: 1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