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委員會設置目的係協助辦理本所不法侵害事件之處理,並防止偽造、變造、湮滅或隱匿證據之情事,及保護當事人與受邀協助調查人員之個人隱私,及其他人格法益。 2.職場霸凌防治:本所專線:04-26222639分機317,信箱:shanying0908@taichung.gov.tw;兼辦人事謝課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