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節電計畫
本所依據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」之節電措施推動作法,辦理各項節電規劃如下:
(一) 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,並由機關首長擔任召集人,每年召開2次以上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。
(二) 利用所務會議時機,加強宣導節約用電觀念。
(三) 照明燈具全面採用高效率燈具。
(四) 飲水機設置定時控制功能,於夜間及假日進行斷電或待機,以提升節電成效。
(五) 冷氣開啟時設定室溫於26℃以上,並視需要搭配電風扇使用;另無人空間不開啟冷氣。
(六) 中午休息時間關閉基礎照明1小時;上班期間不使用或非必要使用之燈具,以及下班後非必要照明與未在勤之獨立辦公室照明,均予以關閉。
二、預期成效
藉由上述節電措施,期能達成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」之目標,114年度EUI值以不高於基期年EUI值為目標。
三、114年節電成效
(一) 照明燈具已全面更換採用LED燈具。
(二) 飲水機定時控制設備已設置完成。
(三) 已完成召開2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。
(四) 114年度總用電量為62,680度,較113年度用電量58,460度增加4,220度,未達節電目標。

Facebook
Twitter
LINE